广东华电徐闻前山风电场工程(49.5MW)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法人: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4.1、招标范围:
4.1.2 110KV变压器 招标编号:CHDT240/10-SB-0101
4.1.3 35KV成套配电装置 招标编号:CHDT240/10-SB-0102
4.1.4 GIS设备 招标编号:CHDT240/10-SB-0103
4.1.5 无功补偿装置 招标编号:CHDT240/10-SB-0104
4.1.6 柴油发电机组 招标编号:CHDT240/10-SB-0105
4.2、工程拟建总规模:建设24×2MW+1×1.5MW 风力发电机组。
4.3、建设地址:广东徐闻县前山工地。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商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人民币以上。柴油发电机组标段投标商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6.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1、GB/T28001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3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3年有2个项目以上数量设备在风电机组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6.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5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7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柴油发电机组标段除外。
6.8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的。
6.9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项目业主要求的工期和标准安排工程进度
6.10投标商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七、报名时间:2011年03月14日至03月18日
联系人:张涛
电话: 13261169391 010-58688285 18210563039
邮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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