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用能行为,促进企业合理用能,即日起,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将会同省节能监察总队,监察西宁地区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执行节能管理制度情况及落后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情况,以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等。监察结束后,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将针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