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审计机关要主动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积极试行合作审计和跟踪审计,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开展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审计。
“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充分认识资源环境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审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要求,重点对土地、矿产、森林、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情况,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情况,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情况等开展审计。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不断探索资源环境审计的路子,创新审计方式与方法,围绕跨行政区(流)域环境问题的解决和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积极试行合作审计和跟踪审计,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开展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协调有力、与主管部门工作联动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制度,着力构建资源环境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经济责任、外资等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整体工作格局。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通过完善审计工作机构、培养审计专业人才、积极聘请外部专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队伍建设,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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