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4月5日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于日前通过专家论证。该规划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提出了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强化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四大战略任务。
这一专家论证会是由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规划经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上报。
“这四大战略任务在许多方面体现了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思路。”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详细解读了四大战略任务的内涵。
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绿色发展。“十二五”期间,将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监管减排,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体系,加强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均衡发展。将环境监管、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健全政府为主、统一标准与分级分区相结合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环境监测是环保部“十二五”一项重点工作。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十二五”期间将努力实现三个总体目标:监督考核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考核“十二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与否;确保完成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做到“三个说清”(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大幅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努力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区域能预警,国家能监督”的设想。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国家将继续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同时把氮氧化物和氨氮列入约束性指标,指标的减排幅度是8%-10%。
环保“十二五”规划在两年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一年的集中编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完成了《规划》论证稿。在今年1月中旬召开的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十二五”规划被列为第一份讨论材料,在会议上进行了重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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