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22年之久的《环境保护法》,将迎来一次“修订”。
4月17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法立法调研组在武汉大学举行座谈,就《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征求专家意见。《每日经济新闻》独家获悉,此次修订将首度引入“按日处罚”制度,对于行政处罚后的企业,如逾期仍不予改正,将按日处罚,但具体处罚额度仍在讨论中。
“母法”需要与时俱进
此前,由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带队的调研组赶赴湖北、湖南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认为,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据悉,调研组在湖南、湖北调研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协调、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等情况,并实地考察了两省部分地区的农村环保工作。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的修订法,当时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其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又制定了近30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及相关法,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介绍,1992年提出了可持续发展,2003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制度在不断创新,因此作为环保 “母法”的《环境保护法》,也亟待修订。
随着经济发展和环保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环保领域内的单行法基本上被修订了一遍,有的已经修订了两遍,但《环境保护法》一直未动。”王树义说。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