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平政采谈[2009]51号
招标代理:平罗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宁夏平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截止:2009-10-13
所属地区:宁夏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环保绿化,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受宁夏平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平罗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平罗县大型沼气建设项目设备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平罗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编号:平政采谈[2009]51号
4、招标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单位
一 建安工程
1 集水池 12 m3
2 沉沙池 10 m3
3 加热池 10 m3
4 厌氧消化器基础 30 m3
5 水封池 8 m3
6 中间水池 10 m3
7 贮液池 1500 m3
8 贮液水封池 180 m3
9 办公用房 30 m3
10 发电机房 30 m3
11 净化间 30 m3
12 锅炉房 160 m3
13 操作间 150 m3
14 场区道路 400 m2
15 场区排水沟渠 50 m2
16 管道进阀门井 5 m
17 场区工程 1 个
二 仪器设备
1 钢制格栅 1 个
2 污水泵 2 台
3 进料泵 2 台
4 厌氧消化器 1 座
5 搅拌机 2 台
6 水力切割机 1 台
7 脱硫塔 2 台
8 气水分离机 3 台
9 沼气发电机 1 台
10 换热系统 1 套
11 干式阻火器 1 台
12 沼气流量计 1 个
13 锅炉 1 套
14 固液分离系统 1 套
15 贮气柜 1 套
16 入户管道阀门等 40 套
17 太阳能加热系统 1 套
18 管道阀门 1 套
19 电气控制系统 1 套
20 场区照明系统 1 套
21 场区消防避雷 1 套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如需电子版另加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10月12日下午17:00时前领取谈判文件(节假日除外)。
7、开标日期:2009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生产或代理(或经销)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6)投标书相符的技术人员(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件。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收取第(1)、第(2)、第(3)、第(5)、第(6)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9、投标及开标地点:平罗县财政局招标厅。
10、地址:平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1、联系人:李宁
电话:(0952)6012505
传真:(0952)6012505
邮编:753400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