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十二五”推进节能减排力度,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最近向社会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公共建筑节能目标,即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彰显我国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能耗控制的坚定决心。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十二五”期间,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表示,此次国家专门设定“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和财政补贴政策,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公共建筑节能取得明显成果。
新公共建筑实行能耗指标控制
加强新建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在推进公共建筑节能中扮演重要角色。《通知》明确,“十二五”期间,要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
此外,新建公共建筑将实行建筑能耗指标控制,要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通知》还要求,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包括推进能耗统计、审计及公示工作,并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将支持有条件地方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重点建筑实行分项计量与动态监测,并建立能耗限额标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争取用3年左右完成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
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抑制能耗上涨势头
鉴于当前我国还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两部门明确,“十二五”期间将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改变公共建筑能耗较高的局面。
一方面实施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两部门将启动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两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对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为每平方米20元,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另一方面推动高校等重点公共建筑和中央本级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明确高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应不低于20万平方米,单位面积能耗应下降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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