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BNJ110136-01SG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建设项目南京市板桥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9】2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8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市板桥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板桥街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板桥地区(板桥河以南,宁芜公路以西,二号路以东,大江路以北)污水管道工程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0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7月11日至 2011年7月15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及金额为准)的城市污水管道工程,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九、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6、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7、报名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的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开标时当场核对建造师上述原件,投标建造师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7-11 10:30到 2011-7-15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10476
招标人联系人:严朝喜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东海
招标人联系电话:8673228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31047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912976335@18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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