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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达坂城风电一场49.25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1年7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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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新疆达坂城风电一场49.25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新疆
  1. 受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利用德国政府混合贷款扩建新疆达坂城风电一场49.25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提交密封投标:
  包括10台维斯塔斯V80-2.0 MW风力发电机组的基础土建施工、风机基础环/锚栓的卸车/检验/现场保管和安装、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如电缆预埋管、支架等)、基础防腐和防水、吊装场地平整、接地网施工及测试等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卷图纸。
  上述全部工程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一览表”所示外,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工程材料和/或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由承包人负责。
  2.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996)、GB/28001-2001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3年中承担过风机基础工程及风场道路的业绩且过去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的相关资料汇总表。
  (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或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7月11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涛   
电话:  13261169391   010-58688285    18210563039(节假日)      
邮箱:chinazbcg@163.com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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