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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平山湖(49.5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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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平山湖(49.5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一、招标内容:
场内集电线路总长约16km。包括箱变安装、实验,高低电缆安装、电缆头安装及实验, 33台1.5MW风机的防畜围栏安装等。具体线路长度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提供业主签发的踏勘证明。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出具踏勘报告,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踏勘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现场原材料、材料运输、施工用水、用电、用工等详细的踏勘结果,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当地钢材、水泥、石料企业出具的15天之内的价格证明,并加盖提供价格企业的公章。
3)提供用工详细说明,并标明人工取费标准。
4、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人员及机械的配备,确保本工程在要求工期中完成。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风电场
计划工期:2011年9月1日~2011年10月30日。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许可:具有承装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集团业绩,需验证合同原件;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7月29日起至2011年8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8688285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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