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防治土壤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制订了《重金属污染土壤填埋场建设与运行技术规范》(DB11/T810-2011)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两项推荐性地方标准。两项地方标准于2011年8月9日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本市实施。
《重金属污染土壤填埋场建设与运行技术规范》规定了重金属污染土壤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场地中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处置。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规定了用于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工业/商服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及使用规则,适用于潜在污染场地开发利用时是否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的判定。
这两项新的地方标准与此前发布的《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和《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市防治土壤污染的地方标准体系,为北京市污染土壤的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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