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0809-1141GZG118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日期从2011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141GZG118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分析仪及配套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分体式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套 |
2 |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
1套 |
3 |
石墨炉消解仪 |
1套 |
4 |
测油仪 |
1套 |
本项目除项目1中原子吸收光谱仪和项目4中测油仪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报价外,其他产品只接受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就全部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原子吸收光谱仪具有进口计量设备型式批准证书;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依法取得全自动原子吸收光谱仪和流动注射分析仪这两项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指定在广东省具有有效代理资质的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原件;
5、在广东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
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10月10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开户帐号:037901040000198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街六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688587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成先生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172223
E-mail:gdhualun@gdhual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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