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8]6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污水管线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泵站厂区平面、泵站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三标段:厂区电气、厂区仪表、预处理间电气、预处理间自控、预处理间仪表、水解池电气、综合楼中心控制室自控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等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四标段:泵站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表设备、工艺设备及相应配套设备采购。
第五标段:化验室所需化验设备采购。
2.2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城区内;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第三标段:工期:15天。
第四标段:2011年10月20日前设备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第五标段: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设备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第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第一、二、三标段,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3000元,第二至第五标段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省政务大厅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
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来玉电话:0436-7258222地址;镇赉县镇赉镇民康东路邮编;137300电子邮件;942062583@qq.com传真;0436-7256607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地址:长春市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邮编:130021联系人:张天翼、兰颖馨电话:0431-85080999传真:0431-85078770电子邮件:jilinxinhua@126.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