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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设备询价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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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未编制
招标代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未公开
报名截止:2009-10-20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于2009年10月20日上午9:30-10:00时将《报价表》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送达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单接收人:刘磊
电话:58187701
1、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请列明配置清单包括赠品,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投标产品(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必须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承诺证明文件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3、供应商如果不是本中心网员或初次向本中心报价的单位,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合同双方根据约定进行结算。
5、询价采购结果请在询价截止日后2日以后由采购中心通知中标供应商。得知中标后,请及时与报价单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6、提供相关技术手册、使用说明书,免费进行师资培训。
7、交货日期:请报最快交货时间。
8、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2)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10%的,应当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被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为成交供应商;
(3)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优先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包含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为成交供应商。
地址:浦口区文德路23号
邮编:211800
联系人:刘磊
电话:025-58187701
传真:025-58112533
报价单接收人:刘磊
电话:025-58187701
传真:025-58112533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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