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1-DYTL-K02
招标代理: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业主单位: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10-14
所属地区:贵州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泉电厂2×660MW级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第三批设备招标公告补充一(DCS(分散控制系统))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泉电厂2×660MW级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所需设备: DCS (分散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四、招标编号: 2011-DYTL-K02
五、工程概况与工程地点: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泉电厂2×660MW级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位于贵州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镇,西面距贵阳市约100km,北面距福泉市约9km,南面距都匀市约42km。本工程采用康世富(Cansolv)有机铵法脱硫工艺。预计2012年2月28日投产第一台机组;2012年5月31日投产第二台机组。
六、招标内容:
DCS(分散控制系统) 2011-DYTL-K02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应在两个与本工程类似的条件下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条件下至少有三台套两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八、购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九、只有符合上述第七项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316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标书售出后不退;
如用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单位名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东铁匠营分理处
账 号:0200000419200056095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符合上述第七项资质条件的证明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
十四、递交标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五、开标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
十六、递交标书与开标地点:北京山西大厦(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洋桥西里甲1号,洋桥西北角)。
十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9
联系人:张永强 010-57659628
传真:010-57659595
邮箱:zhangyongqiang@lyhb.cn
(2)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316室
邮编: 100075
联系人:赵斌
电话:010-87631382
传真: 010-87207759
邮箱: dianyuanchu@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