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日晚间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
该意见还称,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在价格政策方面,意见指出,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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