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饶平海山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 所属地区:广东
项目名称:饶平海山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SGZB11-273
日 期:2011年10月23日
1.1 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二步开标)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EPC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要求:
1.2.1 投标人(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资质必须具有:
(1)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
(2)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3)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2.2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总设计师具有类似工程的经历。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且参与过两个以上类似电力工程建设。
1.2.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2.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1.2.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1.2.7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联合体成员必须给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2.8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至少提交下述材料:
1.2.8.1 投标人的名称及组织机构,包括说明本单位的章程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1.2.8.2 投标人类似工程的经历和业绩的详细说明,目前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详细情况说明;
1.2.8.3 管理和执行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3 招标项目概况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饶平海山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不含风电机组、塔筒,其中风电机组和塔筒的卸货、转运及储存、保管仍属于本标段范围)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具体内容见附件4。
1.3.2 工程规模
潮州饶平海山风电场为一期工程,拟安装33台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为49.5MW。
1.3.3 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的20%为项目资本金,其余总投资的80%利用国内外银行贷款解决。
1.3.4 工程地址
潮州饶平海山风电场拟建场址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南岛,地理位置为N23°30′~ N23°34′、E117°01′~ E116°58′。海山镇是位于闽粤交界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南端的一个海岛镇,由南北两岛组成,陆地面积为46.9平方公里,四面环海。北距饶平县城黄冈17公里,距汕头市60公里,水路距香港192公里,距厦门港97公里。
1.3.5 本项目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1月,计划移交和竣工在2012年11月,具体时间由发包人确定。
1.4 潜在投标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著作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投标人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10月25日起-10月31日至7天内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8688285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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