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近日启动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项目,填补了葫芦岛市乡镇无污水处理厂的空白,标志着葫芦岛市在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之后,正式拉开了全面治理农村水污染的序幕。
"十二五"期间,葫芦岛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年按全市乡镇总数20%左右的比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据了解,葫芦岛市根据处理规模不同,将污水处理工艺分为常规型、生化与生态相结合型、生态型(湿地、氧化塘)及一体型污水处理站4种类型。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今年启动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在水源准保护区、大中型水库汇水区、沿海区域和人口比较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并列入新市镇发展规划的重点乡镇进行。目前,5个乡镇开始了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预计总投资为5213万元。(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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