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NCG[2011]78号
招标代理:盐城市华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1-11-0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采购、安装、土建施工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盐城市华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采购、安装、土建施工等相关服务
2、项目概况:阜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在阜宁县郭墅镇唐城村境内,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其中填埋库区占地169.3亩,生产管理区及渗沥液处理区占地17.7亩,调节池占地13.0亩。卫生填埋场采用GCL+HDPE膜的复合水平防渗结构与垂直防渗相结合的方式。总库容量约为177.41万m3,预计使用年限为12.5年。工程估算总投资6594.96万元,本次采购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施采购、安装、渗滤液处理设施所需建、构筑物建设工程。采购预算为928万元,采购资金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渗滤液处理设施采购、安装、土建、运输、管材等所需各种辅材、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五年质保期内服务和维修配件等费用,除完成相应的系统工程内容外,还需负责完成系统试运行,并接受招标人组织技术专家依据招标技术要求对工程质量以及性能指标进行环保和竣工验收达标合格后,二年内达标运营等一切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4、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11月开工;工期为90天(日历天),满足工程总体工期要求。
5、质量要求:达到优质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的有关内容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最新工程验收标准外,并通过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期为五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境内“在建或试运行、已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实例业绩,工程实例业绩认定的标准为:
(1)在建工程实例业绩凭“合同、设备安装现场监理单位证明材料”认定,工程实例采用的主要工艺与本次投标推荐采用的主要工艺(MBR+UF+RO)应基本一致,如上述材料中如没有文字体现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表述的,还必须另外补充提供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中的工程名称、工艺名称必须吻合)。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业绩处理。
(2)试运行工程实例业绩凭“合同、项目业主和监理等单位共同出具的试运行验收报告、试运行期间具有权威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水排放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3排放标准)”认定,工程实例采用的主要工艺与本次投标推荐采用的主要工艺(MBR+UF+RO)应基本一致,如上述材料中如没有文字体现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表述的,还必须另外补充提供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中的工程名称、工艺名称必须吻合)。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业绩处理。
(3)已运营工程实例业绩凭“合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运营期间具有权威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水排放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3排放标准)”认定,工程实例采用的主要工艺与本次投标推荐采用的主要工艺(MBR+UF+RO)应基本一致,如上述材料中如没有文字体现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表述的,还必须另外补充提供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中的工程名称、工艺名称必须吻合)。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项目的及时供货能力,并有相关技术服务人员为投标项目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至少承担本工程运营工作2年,运营费按每年处理的渗滤液总吨量(进水量)另行结算(具体结算单价作为评标子项之一,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予以明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各项运行参数书面报告必须按照招标人或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无条件提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1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王汀,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后附)、并携带有关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自带移动存储在招标文件发售处拷取。
注: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4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14日15:00,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本次采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人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18912576866
十、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市华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13921899995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FNCG[2011]78号“阜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采购、安装、土建施工等相关服务”的采购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投标,现授权同志,其身份证号码为:,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以及领取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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