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郑道溪为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莅漳,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元,副市长洪仕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据介绍,此次来漳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九龙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工业及城镇生活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以及2010年环保执法检查跟踪督查项目整改等五项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华安、芗城、平和等地,实地察看省环保水质自动监测站、利水水电站、市第一水厂、市第二水厂、平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凤竹纸业、星鑫金属制品等企业和项目,与企业负责人和项目业主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各方情况介绍,详细询问水源保护具体状况。
在26日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政府就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作了汇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漳州在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工作上,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宣传引导、氛围浓厚,抓住重点、标本兼治,强化督查、整改到位,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检查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科学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水资源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利用,严保水质不下降,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要加强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加大各方资金投入力度,高起点全面规划环保设施,尤其要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益和作用,以改善生活居住环境;要加强农村面临的污染整治,持续做好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积极筹建粪便收集处理点,把生猪养殖场粪便处理列入水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要加大对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放行为,对明知故犯的企业,一律从重追究相应责任,绝不姑息手软,以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
据悉,近三年来,全市积极开展各类水环境保护整治行动,其中在治理企业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上,狠抓重金属、化工、造纸、电镀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98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344家,限期完成治理378家,实施行政处罚115件,有力地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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