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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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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宜宾兴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11-25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宁南县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0]10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0]10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803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南县景星乡;
建设规模: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模1万立方米/天,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5万立方米/天;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2600万以上污水处理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铁肩路39号附49号8201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及3.1相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者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留复印件,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验原件留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清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南县顺城东街59号
邮编:615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4-4575638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兴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1-8234432、028-86935565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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