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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用水拟每方加收0.45元水资源费用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来源: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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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在城镇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的用户,均应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1日,聊城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韩芳云表示,市里刚接到省里下发的通知,不过,对于《意见》中提到的实行阶梯水价以及简化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类等举措,聊城目前还没有什么方案计划。“比如说实行阶梯水价,推行基础得是一户一表,但目前聊城能做到一户一表的地方很少。”韩芳云说。不过,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聊城将会对用水加收水资源费。


    【水价分类】聊城公共供水价格仍分5类


    《意见》中提到,要综合考虑本地用水结构,尽快将现行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而在记者采访中,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聊城的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类主要有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事业单位用水、经营及其他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五类。综合水价的价格构成则包括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以及附加费三个部分,居民生活用水的综合水价为2.63元/方,其中基本水价为1.7元/方,污水处理费为0.9元/方,附加费为0.03元/方。对于《意见》中提到的供水价格分类简化的问题,水务集团及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都表示目前聊城并没有什么计划。


    【水费加收】聊城市将对用水加收水资源费


    《意见》中提到,工业与服务业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计划),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


    对此,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市里已经有意对用水加收水资源费,费用基本是按0.45元/方征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韩芳云也表示,目前市里已经下了加收水资源费的相关通知。


    【难题不少】实施阶梯式水价有诸多难题


    《意见》中提到,要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在城镇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的用户,均应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公共供水管网供水、城镇规划区外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延伸供水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暂不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对此,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水表一户一表是指,经过管网改造,使每户形成独立管道并使水表出户,此举使个人与水厂建立了供用水关系,个人根据用水量与水厂结算。改造后的水表更加灵敏和科学,水表出户也便于查询。据了解,我市2007年以后的新建小区多实现了一户一表。但即使基础设施达标,实行阶梯式水价也比较困难,比如难以界定一户中常住人口有几个。


    在记者采访中,一名业内人士也提到,推行阶梯水价主要有两大难题。一是智能水表投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不清,企业、居民和政府均没有积极性。实行阶梯水价必须以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为前提。而每块智能水表的基本价格及安装费都不菲,再加上一些老旧小区的管网改造,整个城市算下来更是一笔不菲的投资。如果由供水企业承担这项费用,必然会压垮企业,让居民承担则不现实;二是在计量技术上存在难度,实行阶梯水价后的智能水表,必须严格执行一月一抄、精确计费,需要供水企业增加较多的人力投入。


    【循环用水】再生水有望用于发电


    《意见》中提到,要鼓励使用再生水。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用户使用再生水,供应再生水的单位要加强水质监测与信息发布,确保再生水使用安全。再生水价格要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结合再生水水质、用途等,按低于同期城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一定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对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水环境用水等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规定使用再生水的比例,对达不到使用再生水的比例要求而使用新水的可实行“惩罚性”水价,具体加价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对此,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的城市污水经过治理后大多是直接排到外流河中,并没有再次使用,不过目前正在考虑将再生水用到发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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