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成都市-彭州市
公告标题:成都市-彭州市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TC-2009-1009-200
公告日期:2009-10-19 16:02:5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是贸易商时,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地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2007年以来有类似项目建设业绩;
7、在成都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应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09-11-09 14:00:00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303室(招标一部)邮政编码:610031 电 话:028-86935066、86936456、13982186964 传 真:028-86935066、86936456 联 系 人:龚太平、李景
其它内容: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彭州市农村发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TC-2009-1009-200
二、招标项目: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2、气象色谱仪,1台;
3、液相色谱仪,1台。
以上设备不允许拆分投标。该批设备已经成都市财政局批准进口(批文号:成财采【2009】111号)。投标人可提供原装进口的设备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是贸易商时,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地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2007年以来有类似项目建设业绩;
7、在成都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应售后服务人员。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本项目要求授权的设备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多家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即:经初审合格后,价格最低(价格相同以在有效投标以内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6日09:00-17:00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大楼3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在成都市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注:以上第1、3、4、5项各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9日14: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303室(招标一部)邮政编码:610031 电 话:028-86935066、86936456、13982186964 传 真:028-86935066、86936456 联 系 人:龚太平、李景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包1描述:
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2、气象色谱仪,1台;
3、液相色谱仪,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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