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厦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将更“低碳”,从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节能方案的审核。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林树枝形象地说,这三个文件就好比一条链子,把民用建筑方案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跟节能紧紧拴在一起,对于刚获得中国“十大低碳城市”的厦门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自然通风 住房外窗可开启面积应不小于45%
厦门地处夏热冬暖地区,需要充分运用风向和气流,包括利用地形风、季风、中庭风,还要善于通过植栽控制气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加强建筑自然通风,减少空调使用时间,达到节能和健康舒适的目的。
按照《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尽量迎着城市夏季的主导风向。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其设计方案应进行气流模拟设计,根据模拟结果优化方案以有利于自然通风;而建筑单体门窗洞口位置宜有利于组织穿堂风,并尽量避免采用单侧通风,其中窗口设计应使进风气流深入房间。
具体来说,建筑应尽可能增大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加强自然通风效果。按照规定,居住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公共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30%,其中中小学教学楼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40%。
另外,采用透明幕墙的建筑,每个房间的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公共建筑的中庭,夏季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当不能应用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建筑遮阳 进行阳光阴影分析 确定遮阳装置的类型
建筑遮阳是降低建筑空调能耗的有效措施。建筑遮阳设计,应根据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建筑造型、透明围护结构朝向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并宜选择外遮阳。
按照《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建筑东、西朝向(南偏东30°至北偏东30°范围、南偏西30°至北偏西30°范围)的外窗应设置外遮阳或中间遮阳装置,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2。
另外,遮阳设计应进行阳光阴影分析,以确定遮阳装置的类型。遮阳装置应兼顾采光、视野、通风、隔热和散热功能。外遮阳装置及其与主体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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