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将提高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部分企业将被迫关停

发布时间:2012年2月9日 来源:中国化工报

....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再次将《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印送福建省有关单位和企业。征求意见单位包括石狮市8家印染企业和3家环境工程公司。由于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会有部分小印染企业被迫关停。


  该标准为福建省地方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其制定的指标限值或与同期国家标准相当、或严于同期国家标准。它对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废水规定了最高允许排水量,以及废水中COD、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根据福建省印染行业特点,印染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需达到化学需氧量60毫克/升、生物需氧量20毫克/升、氨氮8毫克/升等。该限值在国内地方标准中是较为严格的。


  石狮印染企业认为,该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标准的编制内容更严谨、更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标准实施日期暂定2014年6月1日,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实施日期推迟了整整一年,为印染企业执行新的严格减排标准预留了一年半的调整时间。


  据了解,福建省纺织染整行业规模居全国第5位,石狮一些地方是染整企业集中地区。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