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试用)》将于4月1日施行。《标准》及《导则》的颁布,对于我省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涌慧介绍,《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和《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试用)》是在借鉴吸取先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扣我省实际情况,并经相关专家反复论证后,制定实施的技术文件。《标准》及《导则》规范了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和能耗限额工作,也为能耗诊断、节能改造、能耗计量收费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标准和依据。我省将以《导则》及《标准》出台为契机,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逐步完善了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制度,并积极开展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确定了长春市、吉林市作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试点城市,选取不同类型建筑进行能耗监测试点,目前平台已开始试运行。2011年,全省新建公共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5%,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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