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开发区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采购表编号:计:2012063】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govzb.com /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开发区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
2、项目编号:GIECCZS2012102J1
3、项目内容:
包组①:2749盏路灯节能改造、路灯智能化系统和中央控制室工程;
包组②:环茂路、逸仙路、沿江大道节能改造配套工程(灯杆、电缆改造);
包组③:7251支路灯智能化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组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审核通过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EMC公司);
3、本项目所采用的LED灯具(90W、120W、180W)必须是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提供LED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采用的LED灯具制造商的免授权书);
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EMC公司证明文件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4月16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26日上午9:30
3. 开标时间:2012年4月26日上午9:30
联系人:徐明 孟欣
移动电话:13691512020
电话:+86 010- 58473605
传真:+86 010-89500374
Email:govzb@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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