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近日表示,由住建部和环保部等制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即将出台。该条例将对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进行规范,加大对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并明确防治内涝灾害的有关措施。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曹燕指出,到2015年,全国范围内要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约280万吨和30万吨。
曹燕进一步表示,在污水处理的技术方面,要加大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强化除磷脱氮;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鼓励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曹燕介绍说,“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领域的重点工作包括实施重点工程、促进资源化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大产业化示范、推进水价改革。同时,强化完善城镇排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理顺价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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