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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象山涂茨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2年4月1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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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象山涂茨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05-1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1、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中广核象山涂茨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
1.2工期:
2012年5月27日~2012年9月1日(9月1日具备通电条件)
1.3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送变电工程三级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 4 月 18 日至2012年 4 月 25 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2年 5 月 14 日10:00时
7、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8688285    13261169391
传  真:010-58684307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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