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2-04-25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宿迁市宿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宿迁市宿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面向社会择优选用投资建设管理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地点及概况: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预期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日,项目计划投资约1.1亿元,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
1.2项目主要内容:中标人需成立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工程设计,负责项目融资、在规定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和期间内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1.3项目建设期限:一期建设工期为8个月。
1.4项目经营使用年限:建设完工后不超过30年。
1.5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宿迁市宿城新区管理委员会,账号:1116020009000164135,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营业部。
1.6投资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00万元转为投资保证金,工程完工后返还。
1.7投标前(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向投标申请人借款1000万元,作为此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在项目建设启动后两年内返还,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息。若投标申请人在此项目未中标,3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借款交纳账号:户名:宿迁市宿城新区管理委员会,账号:1116020009000164135,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营业部。
二、申请人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申请人资信条件: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叁仟万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叁仟万元人民币。
2.32007年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以BOT方式操作过或投资、建设、运营同类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2.4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到宿迁市宿城新区管理委员会116室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孟宪云
电话:0527-84500816、15151155858
四、招标人: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宪云
电话:0527-84500816、15151155858
地点:宿迁市宿城新区成子湖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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