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2-221
招标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报名截止:2012-05-08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2-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最北端
2.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及污水再生利用规模拟为1500m3/d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向业主提供中水处理站工程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完成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培训、工程验收、通过环保验收交付使用与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5工期要求:9个月(含设备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时间)
2.6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现行的中水处理工程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同时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中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0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类似中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至少一份、《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费:3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郑开大道与康庄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371-85305677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18937150570
传真:0371-6726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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