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
报名截止:2012-05-23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西郊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内发改投字【2009】1042号),建设资金为地方和企业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总承包单位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申请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由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
2、工期:工程进度按甲方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4、招标内容: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运行维护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当地授权一级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制造和设备集成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内蒙中西部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长期的维护等服务。
3、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
4、近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在内蒙中西部地区有同类工程业绩,并且运行情况良好。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3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楼C座9层。
3、资料:
生产企业投标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生产许可证
(7)类似业绩材料
代理商投标:除提供以上生产企业投标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一级代理证书
(2)项目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类似业绩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式叁份(A4纸)。(复印件须A4纸装订,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联系人:李春桃、刘荣
电话:0471-6525922
传真:0471-6520155
建设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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