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召开《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450余人参加会议。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于日前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李润兰指出,《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的颁布实施,落实了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根本要求,是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生态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她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提高行政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主体对《条例》的认知度,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监督,切实把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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