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机构如何节能?日前公布的《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表明,“十二五”期间,通化市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争将通化市公共机构能耗总量控制在99.1万吨标准煤以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
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为建筑物及用能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办公耗费等,实施的节能重点工程包括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新能源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运转顺畅、分工配合、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节能全面协调发展。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注重公共机构节能与宏观政策的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节约型政府战略的协调与推进,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政策,调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工作,积极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稳步开展能源审计和用能公示工作,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价。
强化用能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制定公共机构用能计量标准,督促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和用能计量检查;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能耗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和全市能耗统一管理台账,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报送;推进能耗统计队伍建设。
建立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示范推广。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和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扶持、推广力度,积极支持国有自主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从源头抑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
严格绩效考核,加强执法监督。每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质量和工作水平,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真正推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广泛宣传培训,推进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培训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采用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
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同级财政预算。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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