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计划对2012年底前竣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补助400元/平方米;土壤源热泵(地源热泵)应用补助50元/平方米;水源热泵应用补助40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补助65元/平方米。
据统计,到2013年底,湖北宜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将达到357.4万平方米。届时,该市每年将节约标准煤1万吨,相当于节约电能2700万千瓦时,节约空调电能消耗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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