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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餐饮环保管理办法(草案)》将开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4日 来源: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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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法制办获悉,为加强南宁市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起草了《南宁市餐饮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决定11月下旬举行《办法》立法听证会。据悉,本次听证内容为:餐饮服务业监督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有效性。对于《办法》的拟定有建议和意见的个人和单位都能报名参加。同时,本报今日起也开通热线13597390858,请有“点子”的市民来说说自己的建议,记者会将你的意见整理好,供相关立法部门参考。


  居民住宅楼禁止新设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餐饮服务业项目


  现状:目前,随着居住范围的扩大,巷子里的私房菜馆也越开越多。“在小区内租一家人的房子,然后开个餐馆。”昨日,家住新竹小区的陈女士说,她所居住的小区内就有不少私房菜馆,这些餐馆让小区内不少人吃饭方便了很多,但是油烟污染问题也突显了出来。


  《办法》: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新设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餐饮服务业项目:居民住宅楼(不含单一产权的单体农村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至楼顶的商住楼;非商业性公共建筑。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餐饮服务业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进行改建、扩建;关闭、歇业以及转让、变更后仍开办餐饮服务业项目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楼15米范围内禁止设立油烟污染项目


  现状:南宁不少小区内开有粉店,快餐店,有的甚至未设立专用烟道,每到中午和傍晚时分,大量的油烟直接污染到周围居民。“一到中餐和晚餐时间,就闻到楼下快餐店油烟、炒菜的声音,我们的生活受到影响。”家住北湖路一小区的居民刘女士说,因为家楼下开了家快餐店,油烟多,她家的家具都变得油腻腻的了。


  《办法》:严格控制在距离医院住院部、学校教学区、疗养院、党政机关办公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边界15米范围内新设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餐饮服务业项目。在规定的区域内,确需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餐饮服务业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应当通过公告、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项目所在地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处罚:违反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专用烟道排放或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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