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宁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然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海宁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
2项目编号:CG2013019
3采购方式:公然招标
4采购内容:市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1项,共一个标项。
服务时限:
2013年3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申领招标文件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335508504
账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账号:1204085029219017818
四、招标文件的申领
1招标文件申领日期:2013年1月8日~2013年1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
2招标文件申领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答应潜伏投标人前来申领招标文件;
4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海宁市政府采购供给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给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5联合体申领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及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月28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003)。
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机构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3联系人:沈月萍;
4联系电话(传真):0573-87289211;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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