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就仪器设备及空气自动站改造进行公然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3009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目、扼要技术要求等):
PM2.5颗粒物监测仪2台、CO分析仪2台、臭氧分析仪1台、动态校准仪1台、零气发生器1台、臭氧校准仪1台、黑碳仪1台、能见度仪1台、气象五参数1套、站房建设1项、空气自动站站房改造1项等,共一个标项。
三、投标供给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给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答应潜伏投标人前来申领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2003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2003室)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在申领招标文件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335508504
账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账号:1204085029219017818
十、其他事项:
1、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海宁市政府采购供给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给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2、联合体申领的须提供联合体双方交易证及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0573-87289209
传真:0573-8728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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