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烟台市城市治理局
电话:0535-6151705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治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8
传真:0535-6593079
三、招标方式:公然招标
四、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项目编号:HYYTGK2013-027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污水处理药剂采购,共分为5个包:第1包为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所需阳离子型胶乳状絮凝剂采购;第2包为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所需干粉絮凝剂采购;第3包为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所需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第4包为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所需阳离子型胶乳状絮凝剂采购;第5包为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所需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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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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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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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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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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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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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所需干粉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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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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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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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投产品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之后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3)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实(投标人自获得代理资格到开标日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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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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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所需液体聚合氯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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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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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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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所需阳离子型胶乳状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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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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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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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所需阳离子型胶乳状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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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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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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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所需液体聚合氯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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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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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及样品送审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17:00
七、样品审核要求:
1、样品提供量:第1包:100公斤,其中50公斤保存;第2包:30公斤,其中10公斤保存;第4包:100公斤,其中50公斤保存。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至招标人处进行小样实验室筛选和上机试验,试验合格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合格通知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上机试验次数:第1、2、4包样品每包可进行最多两次上机试验,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经两次上机试验分歧格的,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第1、2、4包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合格通知单。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3年3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四层)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苏倚
招标代理机构:杨晓斐 张志平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仲春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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