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JZC20090004
招标代理: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未公开
报名截止:2009-11-23
所属地区:江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就所受托采购的一批节能监测仪器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质量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3、须是生产或经销以下采购货物为主的供应商。
二、货物需求情况:
设备清单
序号 名 称 品牌、型号及性能要求 数量
1 电子精密天平 德国赛多利斯Sartorius BS224S
量程220g 可读性0.1mg 1台
2 快速智能马弗炉 HB-MFL-C8 控温范围0-1200℃ 1台
3 全自动氧弹量热计 上海DM3200 测量范围 400--40000 KJ / kg 1台
4 远红外测温仪 美国雷泰MX4 测温范围 -30°C到900°C 1台
5 电子秒表 上海钻石DM3-030 2台
特别说明和要求:
以上节能监测仪器等设备须提供质量和保修承诺函,一年以上免费质保。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作废标处理。
三、供货要求:中标商必须在用户指定日期前按采购单位提供的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安装、调试、税金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壹周内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五、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95%,余款5%在采购单位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无异议即付清。
六、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一年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免费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售后服务
(1)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2)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单位使用人员进行指导;
(3)设备的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4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在规定定时间内修复的必须免费提供备件或备机供采购人使用;
(4)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八、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设备名称 品名 型号 产地 数量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供货日期 质保
(年) 是否响应文件 备注
投标
总报价
注:1、各投标单位需详细列出各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产地供评委会参考。(此表如不够填写投标商可另行设计表格)
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3、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4、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5、设备的质保需列出质保卡规定的质保期限及条款。
九、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必须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网银转帐的形式在2009年11月2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支行江平路分理处¬¬
帐号:221301040009990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单位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用户可正常使用后,即由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退回,不计利息。
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十一、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下午2:30
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下午3:00
(本文件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接收地点: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三、与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需直接送至开标地点
十四、投标文件和有效期
投标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内容、承诺 及 与承诺相关的保障措施;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简介及产品样本资料,制造厂商授权文件(如有);
7、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由投标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9、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在2009年11月23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盖章报送到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封面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十五、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中标金额0.4%的中标服务费,签订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
十六、合同签订及生效:
中标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隔日到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3楼)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须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
十七、投标单位必须在2009年11月20 日下午5:30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
联系地址: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闻先生、薛女士、朱先生
电话:0523-84809386
联系:0523-8480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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