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平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龙门县平陵镇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给商投标。
一、谈判项目编号:LM2013HW00401
二、谈判项目名称:龙门县平陵镇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龙门县平陵镇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
四、供给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正当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报价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3、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给商应当在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具体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 “四、供给商资格”的证实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实(近一个月)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0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3月5日09:00-09:30,逾期不予以受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3月5日0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公示/下载: 文件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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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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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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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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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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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279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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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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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73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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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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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279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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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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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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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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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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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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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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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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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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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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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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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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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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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01548000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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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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