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正当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单位。
3)凡两家或以上供给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治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 (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假如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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