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东海分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然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YZC201301
2、招标项目:东海分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目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二章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质量治理等要求)。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含)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实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7 日上 午 9 : 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尽。购买招标文件的用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由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直接收取。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招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日 上 午 9 : 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尽。
7、开 标 时 间: 7 日 上 午 9 : 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给商以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实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及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12、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59627688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福建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6633
联系人: 曾先生 电 话: 0595-28962900
电子信箱: fjzyzb@163.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 0595-22597598
开户名: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崎信用社
帐 号: 9070 3190 4001 00000 21788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 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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