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奉化市范围内能够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给商;
(二)供给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给商注册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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