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市工商局机关 |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工商局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
四、建设地点: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 |
五、工程内容: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调试 |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1-4212 |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3-01-4212 |
650000 |
0 |
0 |
650000 |
|
七、承包方式:大包 |
八、质量标准:合格 |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十、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十一、踏勘现场:由采购人组织,自行踏查现场 |
十二、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四、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十五、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3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
十六、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十七、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十八、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十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二十、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十一、开标时间:2013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二十二、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太阳能 5000 元 |
二十四、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定后 40 天 |
二十五、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太阳能 综合单价 |
二十七、评标方法:太阳能 综合评分法 |
二十八、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签订合同后 付30%,货物设备发到现场付30%,安装调试后付25%,财审后付10%,保证金5%保修期满一次付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