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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净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3年4月7日 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德市发改委宁发改审批[20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医院,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德市发改委宁发改审批[20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净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624-13160315)进行国内公然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兰组团、闽东路北面、华庭路与尚德路中间、天山路南面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工程包含住院楼(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门诊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医技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后勤综合楼(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150698平方米,其中:地上122221平方米、地下28477平方米。住院楼为框剪结构,其它均为框架结构。本次招标的为一期工程的净化工程施工项目,最高洁净等级为百级。招标工程预算价约为2473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医院搬迁工程(一期)净化工程施工项目施工,主要包括:手术室\ICU\供给室净化工程整个系统的管道及附件的采购及安装,其中装饰工程约996万元,机电安装工程约1477万元。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相关要求为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实行总价包干。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且调试合格,整体工程要求与土建主体工程同步完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获得省优质工程(闽江杯)。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 二级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 二级 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 二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 投标人应具有监视治理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医院净化工程项目;
3.5. 投标人应在职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治理班子职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天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407开标厅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7.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7.3. 逾期投递的或未投递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福建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德市医院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北路7号
电 话:0593-2967278 传真:0593-2967278
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 陈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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