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网站(europa.eu) 11月18日公告,经谈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已就建筑物节能新标准达成共识:2020年12月31日之后,所有新建筑物都必须达到高度节能标准要求,并且必须有相当比例使用可再生能源;公共机构必须提前两年即从2018年底之后率先采用新标准,欧盟将为此项改革提供部分预算资金。欧盟理事会已敦促欧洲议会修订法规,要求各成员国制定零能源消耗建筑物增长国家计划,并要求各成员国在2011年中以前,拟定一份完成建筑物节能要求转变的资金和其他促进措施表;各成员国还需建立建筑物能效认证和证书制度。上述共识,将首先由欧盟理事会批准,再呈交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预定2010年初签署。随后,欧盟将以官方文件方式公告决议;接着,各成员国有2年时间,按欧盟新指令要求决议要求建立和修订国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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