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至目前,我市共建成省级生态示范镇4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园)11个,市级生态示范村6个,同时市环保监测站顺利通过计量认证转版,取得了4大类86个项目的检测资质,大大提升了全市环境监管能力。
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切实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有效措施,努力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市环境总体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努力推进污水处理厂等民生工程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总处理能力25.5万吨/日。这不仅实现了各个辖区均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还彻底改变了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于全省的被动局面。二是加强污染防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汕尾电厂的环保治理设施监管,督促该厂完成了4台机组的脱硫工程、3#和4#机组脱硝工程及3#机组取消旁路等工程建设,脱硫率、脱硝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80%以上。三是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十年来共关停了34家长期超标、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和6座小火电机组,削减了部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腾出总量空间。
我市紧紧围绕“绿色宜居、生态新城”的建设目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青山、绿地”工程,加强生态环境规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积极协调村镇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成了市区3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购置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烟气自动监测仪等监测设备。与此同时,我市按要求开展了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污染源预警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投诉和突发性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等。十年来共获得有效数据近25万个,为我市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今年,我市将积极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切实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市环保部门将狠抓减排重点工程,主动联系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发挥环保部门监督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与达标排放,并着手开展纳入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的陆丰市甲子镇、碣石镇,海丰县可塘镇、公平镇、梅陇镇,陆河县螺溪镇、河口镇等7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同时,我市还将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积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公平水库(含干渠)水资源保护和螺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努力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促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的建设实施,着力推进农村生态和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屏障建设、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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