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南雄市农业局的委托,拟对南雄市农业局智能太阳能虫情测报一体化灭器、单灯智能太阳能灭虫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给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3xj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农业局智能太阳能虫情测报一体化灭器、单灯智能太阳能灭虫器。
三、采购预算:78194.12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目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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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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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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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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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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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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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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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太阳能虫情测报一体化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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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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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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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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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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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灯智能太阳能灭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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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本项目属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在采购预算金额内请报数目和单价,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下,数目高单价低为中标单位。
五、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请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8日五个工作日,供给商以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六、供给商资格:
1、供给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七、符合资格的供给商应当在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8日内(节假日除外)到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具体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正本审核后退回)和二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2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需提供2份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和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1 份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十六时整.
九、询价开标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十六时整。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十一、联系方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0751-3818362 传真:0751-3818361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二)采购人:南雄市农业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1-3838451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0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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