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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5日 来源: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逐日8:30至11:30,....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逐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3年5月6日下午15: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17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3-36#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6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职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实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身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边女士

电  话:0546-890230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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